各从业单位: 为了更好地开展民防行业协会的工作,加强对从业单位健康有序管理,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行为。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,决定设立设计、监理、防护、防化、标识标牌五个专业组。 一. 架构 1. 设计专业组:由民防工程设计从业会员单位组成 组 长:黄加国(会长单位) 副组长:桓少鸣(理事单位) 2.监理专业组:由民防工程监理从业会员单位组成 组 长:王志平(会长单位) 副组长:王成武(理事单位) 3.防护专业组:由民防工程防护设备从业会员单位组成 组 长:谭玉忠(会长单位) 副组长:严志明(理事单位) 4. 防化专业组:由民防工程防化设备从业会员单位组成 组 长:姚金海(监事单位) 副组长:殷 江(理事单位) 5.标识标牌专业组:由民防工程标识标牌从业会员单位组成 组 长:待定 副组 长:待定 二:职责 1.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,服从行业协会的领导和监管,完成行业协会交办的任务。 2. 加强会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3. 信息采集、交流、汇总并向协会报告 4. 建立并完善专业组内部自治管理制度 三. 权利 1. 违法违规行为的申诉并提出处理意见 2. 合同签订的监督、管理、备案等 3. 工程安全、质量检查评分评定 4. 工程业务的计划、安排、组织实施 四. 利益 1. 协会经费不足时,各专业组长、副组长义务办事,视经费情况,协会酌情给予补贴或奖励。 2. 业务安排组织时,可留有一定的余地,用作相关单位的年度业务补充。 五. 罚则 1. 遵纪守法,遵守行业自律公约,不得违规违反和营私舞弊。 2. 以公平公开公正的行为准则,组织安排相关工作,不得暗箱操作,低价竞争。 3. 完善信用体系,不得弄虚作假进行串标围标,违反上述其中一条者,取消组长个人资格,并处该单位1年内不得承接相关业务。 六. 其它 1. 不详之处,由专业组与行业协会商榷解决。 2. 组长、副组长均由行业协会副会长及理事兼职。对行业协会负责,不得有损协会的声誉,影响协会的工作。 3. 会员单位有疑义或意见的,由专业组进行内部协调,协商不成可向行业协会反映或投诉。协会将召开理事会议进行提议,讨论解决。任何单位不得扰乱社会秩序。 无锡市民防行业协会 2017年8月5日 |